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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普风格(Pop Style)
波普为英文Popular的缩写,意即流行艺术、通俗艺术。波普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风行,代表人物为安迪•霍尔。一句话可以总结:图案即波普。明星头像、几何图案、绘画涂鸦……一切流行文化元素的结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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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可光着,也不能坏了品位

四月 30th, 2009    作者: 孙亚菲(第五大道CEO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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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We’d rather go naked than dress badly” (宁可光着,也好过没品位)

美国人着衣品位之糟糕,常常令人叹为观止。

说起全球时尚产业,美国人常常中气不足,因为举世闻名的顶级品牌,谈得上奢侈级别的,美国差不多一个都没有。Coach算得上美国勉强能拿得出手的奢侈品入门级,原来还能坚持点风格,现经济危机下顾不了颜面的跳楼大甩卖,还凑着变年轻赚喜爱血拼的小朋友们的钱,把自己改造得花哨得不成样子,跟奢侈品算是彻底绝了缘。试想想若是LV 成天装嫩扮天真,这牌子恐怕在上一个世纪的经济危机里就关门歇业了。Marc Jacobs好歹为美国人挽回点面子,但一个副牌Marc by Marc Jacobs又把实际、功利、现实主义的美国人打回原形,连同他的主线,都一并跟着掉价。

美国为什么难产顶级设计大师和顶级品牌?看看美国老百姓的品位和穿衣习惯就知道答案了。

美国人穿衣之随便,品位之糟糕举世闻名。这一点要从美国的实用主义和简单主义说起。中国人对万事都喜欢“多功能”:一部手机除了打电话还可以游戏上网听音乐,一个MP3除了听歌还能储存,一件衣服除了蔽体、保暖好看外还兼炫耀的功能,一个老公除了当保姆保安还得当ATM机使,而美国人刚好相反,他们喜欢单一功能的东西,或者只关心某件物品的主要功能。比如手机,就是拿来接听电话的工具,不承载炫耀、时尚、追潮流等多种实用或者社会功能,所以美国人的手机大多老土,是该进得博物馆的塑料壳造型,一个可检查邮件的Blackberry或可以使用WIFI的iPhone,大概是美国人能使用的最复杂功能的东西了。甚至连厨房里的东西,开瓶子与开罐子的,削土豆皮和萝卜皮的工具都是断然分开的,所以衣服对美国人来说,目前还基本停留在“蔽体”的层面上,好看不好看,有没有品位不是第一位的,怎么舒服怎么来。在美国,棉质的T恤,水洗过的稍微宽松的牛仔裤,有弹力的运动裤,夹指凉鞋是最受欢迎的装扮,所以CK、Gap、Levis、Juicy Couture等本土品牌大行其道。

美国多元化的社会带来多元化的价值观和审美观,他们不相信所谓的统一的审美标准,而是自有一套看法,所谓“The beauty is in the eyes of the beholder” (各花入各眼),且大多数美国人很自信,只要自己觉得好看,就敢“出门吓人”。无论是在San Fransico还是在东岸的Boston,时常能看到的一幕是一个胖胖的美国女孩,穿了吊带低胸紧身衣和低腰牛仔裤,或者一条包身的迷你牛仔裙,加一双厚厚的圆头运动鞋,露出粗粗的胳膊和肉肉的小肚腩,神气活现的走在大街上,那现在最时髦的话来说:非常雷人。因为若换了日本或中国的女孩子,藏还来不及,哪里敢自曝其短?她感觉挺美挺时尚,你却被雷到,问题不在她,在你的心理素质不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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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黑人青少年中相当流行的“低腰裤”,几乎露出全部内裤,十分“雷人”

美国人就不爱时尚吗?非也。时尚类杂志算得上硕果仅存的能赚钱的平面媒体了。明星们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提什么牌子的包,都会在一夜之间被效仿,可见对时尚的需求旺盛。记得我在商学院念书时,穿了一双在北京小摊上买的带刺绣皮鞋,一个女孩子满校园地追着我的脚看,说是没见过“那么优雅漂亮的鞋子”。

然而,美国人的品位还是糟烂得不是一点点,原因何在?法国人归因为“美国人没文化”,部分正确。的确,时尚产业在美国跟文化的联系绝对不如欧洲紧密。时尚在法国从古至今就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,时尚业源自最初单为王族富人们服务的高级定制,后来走入寻常百姓家,所以一些欧洲顶级品牌不求卖得多,但求保护品牌价值和与众不同的历史特性。美国从来就没有过贵族,有的是自由平等精神,所以时尚业一开始就是成衣业,品牌是卖给老百姓的,注定以市场份额和销量为导向。那些设计师们也懒得动脑筋,看牛仔T恤好卖,就人人做牛仔T恤,逐渐地形成所谓的“美式风格”,其他的风格就渐渐绝迹了。

国人常爱把欧美人混为一潭,事实上欧洲跟美国相差甚远,起码在穿衣这件事上就大相径庭。不久前去欧洲,很惊叹巴黎和罗马的那些女人们,尽管经济危机比美国深还重,但没有人在服装上所有懈怠。巴黎的街头上,男人们穿着剪裁合身的优雅的薄尼外套,脖子上一条Burberry经典格子围巾,配合Armani的小羊皮手套,基本上是美国人出席婚宴才有的行头。女孩子们更是了得,没有不化妆的,人手一个LVLongchamp,质地良好的裙装加薄呢小礼帽,仿佛回到优雅的Coco Chanel生活的时代。在巴黎和米兰的地铁里,时常能碰到穿裘皮拎Prada的女士。据说巴黎从少女们到老太太们,即便是出门买菜也要穿着羊毛大衣,画着得体的妆,“哪怕身上只有最后一个子儿,他们都会拿去为羊毛大衣买一颗颜色配搭得更好的纽扣”。

现在真相大白了:美国跟欧洲之间的时尚差距,是因为欧洲人把时尚当生活的一部分,说得更夸张一些,当一种信仰。而在美国,时尚说到底,不过是一桩生意。这也没什么不好,因为生意是永远照顾大多数人的心理需求和利益的,所以我们才有截然不同于欧洲时尚的美式风格诞生:简洁、轻松、适用,还经济实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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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dsay Lohan代表了典型的美式穿衣风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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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sponse to “宁可光着,也不能坏了品位”

  1. christian louboutin Says:

    喜欢这种穿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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